强迫症是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神经症。中国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关于强迫症的界定如下:
强迫症指一种以强迫症状为主的神经症,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二者的强烈冲突使患者感到焦虑和痛苦;患者体验的观念或冲动来源于自我,但违法自己意愿,虽极力抵抗,却无法控制,患者也意识到强迫症状的异常性,但无法摆脱,病程引迁延者可以以仪式动作为主而精神痛苦减轻,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并以强迫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一项:
(1)以强迫思想为主,包括强迫观念、回忆、或想象,强迫性对立观念,穷思竭虑,害怕丧失自控能力等 。
(2)以强迫行为动作为主,包括反复洗涤、 核对、 检查或询问等。
(3)上述的混合形式 。
2.患者称强迫症起源于自己内心,不是被别人或外界影响强加的。
3.强迫症状反复出现,患者认为没有意义,并感到不快,甚至痛苦,因此试图抵抗,但不能奏效。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之少已3三个月。
备注: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因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