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说App
与你相伴成长
打开APP
焦点金句87: 在生活的长河中,我们常常会发现,那些真正
刘希升
焦点金句87: 在生活的长河中,我们常常会发现,那些真正用心去帮助他人的人,往往也在这个过程中收获了意想不到的治愈。当我们倾尽心力去倾听他人的烦恼,为他们提供支持与鼓励,那些付出的善意如同温暖的阳光,不仅照亮了别人的心灵,也在不经意间驱散了自己内心的阴霾。因为在给予爱与关怀的瞬间,我们感受到了人性的温暖与美好,重新审视了自己的内心,收获了成长与力量。所以,治愈别人的同时,也是在治愈自己,这是一种双向奔赴的温暖,让我们在爱与被爱中,共同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0温暖
0回答
#
个人成长
相关回答
于伏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已于2024年11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1月15日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请求确认重婚的婚姻无效,提起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被告以此为由抗辩后一婚姻自以上情形发生时转为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条 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影响其债权实现,请求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或者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撤销相关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夫妻共同财产整体分割及履行情况、子女抚养费负担、离婚过错等因素,依法予以支持。 第四条 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 (二)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第五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
张翠香
在心理发展中,攻击性是生命的动能,一种生命的活力,也是自我功能的一部分。需要被允许,被保护。。 一定的攻击性是一种成就,意味着可以容忍伤害,内疚等矛盾的情感。。 能够接受自己的攻击性,真实的表达自己,是一种相对整合的状态。。
石晶
人生就是一边拥有,一边失去 一边选择,一边放弃 不和别人较真,因为不值得 不和自己较真,因为伤不起 不和往事较真,因为回不去 得之坦然,失之淡然,顺其自然
黄琦梅
关系中,你是经常妥协的那一方吗?小到家庭琐事、大到去对方城市工作的决定…等到某天才发现,原来付出不一定带来亲密,反而会是内耗。 不妨找咨询师聊聊吧! 帮你梳理内心、恢复理智,抚平你内心的不安…
王倩倩
所谓的及时止损,就是明白已经发生的真的改变不了了,就是接受已经失去的已经失去了,就是相信不合适的是真的不合适。所以,不论局面多么糟糕,你都会想着争取一点儿积极的东西。哪怕是已经损失了一百万,也要努力避免再损失一百元。
冯二玲
修行路上有个奇特的规律,就是当你走到人生某个最艰难的阶段,最亲近的人往往会成为你的考题。 这不是巧合,而是天意安排的最锋利的磨刀石,外人伤你皮肉,亲人却能直接伤你灵魂。 正因如此,他们才是最好的金刚道友,人间道场千千万,最难修的是亲情关。 当你能在亲人的伤害中保持清醒,在亲人的苛刻中保持谅解,便已触摸到了修行的真谛。 原谅一个对你好的人很容易,但宽恕一个伤害你的人,则需要你超凡的福德、慈悲和智慧。
你来说说自己想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