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结婚,2015年中旬生第一个男孩子,2016年怀孕回老家,我在上海,媳妇闹离婚,当时没回去,2017年年初第二个男孩子,2018从上海回到成都,与媳妇一起在成都生活一年,2018年年底怀孕又回老家,2019年提出离婚,我当时把成都的工作辞掉回去准备离婚,回去后媳妇又不去,2019年底第三四个孩子《双宝宝女》,本来不要,做后还是生下来,后,后来就没有正式工作,都在打零工,因收入直线下滑,媳妇又不工作,我欠网贷10几万了,开支生活。我没有不良嗜好,很温和的一个人,2024年闹离婚,没答应,直到2025年年初实在受不了离婚了,我2男孩,媳妇两女孩。
问题:孩子在女方家,结婚后差不多都在女方家,4个孩子的学费,保险我在出,衣服裤子也在买,我要不要把我扶养权的孩子带回来,让爷爷奶奶带,2女给女方,我出去挣钱。还是就放女方家,孩子的生活是没有问题的。
顾虑1、怕爷爷奶奶带不好,我又在外地。
顾虑2、怕媳妇那边给孩子灌输不好的思想(老丈人思想不好,给2小女孩说不要与我们这边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