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说App
与你相伴成长
打开APP
人总是在茫茫人海中找寻自己的另一半, 合拍的,不合拍的。
马汝海
人总是在茫茫人海中找寻自己的另一半, 合拍的,不合拍的。 有的人怎么也找不到. 其实人应该最先找寻自己. 真正找到了自己后, 才会在人海中定位住自己真正的另一半, 因为, 看懂了自己活出了自己, 才能给别人带来幸福, 同时别人给的幸福也才能不卑不亢的接受. 是那么自然,那么自信,那么坦然…. --开心
1温暖
0回答
开心
温暖了
#
个人成长
相关回答
于伏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已于2024年11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1月15日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请求确认重婚的婚姻无效,提起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被告以此为由抗辩后一婚姻自以上情形发生时转为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条 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影响其债权实现,请求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或者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撤销相关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夫妻共同财产整体分割及履行情况、子女抚养费负担、离婚过错等因素,依法予以支持。 第四条 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 (二)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第五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
杨芳珍
清扫房间,就是清扫心灵! 想要生活顺心,有好心情,得先从打扫房间开始。 屋内窗明几净 ,满室飘香,任屋外狂风大作,我自怡然自得
曾广胜
生命的意义不是被发现的, 而是通过你的选择与行动被创造的。 维克多.弗兰克尔
陈红梅
【早间分享】 人与人交往的黄金定律 ①尊重不同,理解差异:彼此包容、互相尊重,大事不含糊、小事不纠缠,才是理想的相处模式。 ②进退有度,分寸在心:与人相处,不随意跨越彼此的界限,是一种能力,也是为人处世的道理。 ③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以心换心,方得人心。
胡星星
无助就是即使你遇到了莫大的委屈也会选择沉默,不敢任性的理由!
郭玫
论人生路之·说话
说话是一门艺术,和什么人在什么场合说话则是一种智慧,可能不经意间的一句话,就会给你带来祸端。 不得不说,少说话,适当保持沉默,才是人生最好的态度。 有人曾说过,在所有的技能里,性价比最高的就是闭口不说,不仅是一种修养的体现,更是懂得为人处世的智慧。 都说,知人不必言尽,留三分余地与人,留些口德与己。 所以说,会说话,少说话,保持适当沉默,是人生最好的修行。 早
你来说说自己想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