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将要离开支教的山村。在出发的那天早展,另一个人步行了几个小时来送他,送给他一些钱作为告别的礼物。
那些钱大概价值300块。
他很清楚那个人是为了感谢他,因为这个人生病的时候,自己很关心他,看了他几次。
他知道这300块对那个人来讲是一笔很大的钱、试图把钱退回去,或许还要加一些。
但是,经过再三考虑之后,还是接受了那笔钱并表示感谢。
对于那满怀爱意的付出,
他有责任要同样满怀爱意地接受。
当我们接受了别人的东西,我们就会觉得内心有愧,从而有所牵挂。
当我们接受的时候,我们就会感激付出者,会感到欠了他的情。
这些义务让我们感到周身不适、压力重重,并试图通过回赠一些东西来消除它。
接受是罪责的一种形式。
在这种交换中,当我们全数接收过来,并回赠稍多一些的时候,在权利方面就会感觉到舒服些,就会产生清白无辜的感觉。
当我们全数接受、我们的需要得到满足并且我们也全数付出的时候,我们就会感觉到不拖不欠、无忧无虑和轻松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