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说App
与你相伴成长
打开APP

伤痛中所隐含的情感和愿望必须被充分的表达,才能谈到接纳和

邢松
伤痛中所隐含的情感和愿望必须被充分的表达,才能谈到接纳和放下~,要的就是这个尽力了~ ​所以成长就是,你对好多事都尽力了,哭过喊过疯过甚至死过,最后发现真的是无能为力,各种理想化逐渐破灭,哀伤过后,才能活的越发真实/现实~这时才谈的到知足和常乐,为这个真实的生命而活,做力所能及的事~

1温暖
0回答
郑洁
温暖了
相关回答
张丽坤
每个人的心里都充满了有活力、有目的的追求,这是每个人的发展过程中不容置疑的事实。儿童自出生开始就在不间断地寻求自身的发展,他们寻求着一幅伟大、优秀,甚至是完美的画面。 这一画面是一种希望,而且无时不在,是每个人在无意识的状态下追寻的。人的这种有目的的追寻活动决定着每个人一生的实际行为,甚至还能主宰人的思维。因为每个人的思维都与其生活的追求及生活方式一致,而不是客观的。 整体人格依据每个个体的存在而存在。每一个个体都是由其整体人格所塑造的,是其人格的整体性和统一性的代表。每一个个体都是一幅画作,同时又是这幅画作的作者。这幅画作的内容就是其自身的人格,但是每一个个体都不会是完美的画家,也无法对自身的灵魂和肉体具备完整的认知。 每个个体人格的整体及其特有的生活目标、生活作风都是建立在个体对生活本身的所有事实的主观看法上,而不一定是建立在客观事实之上。每个个体对于客观事实的观念及看法有时候可能不是客观事实本身。 所以,即便人类生活的世界是由客观事实构成的,但人类总是能以多变的方式去打造自我。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个人经验其对客观事实的看法去认知自己和外界,这会造成同一件事情,每个个体的看法和感受有时候差之千里。 接纳个体的差异,能更好地理解、处理彼此的关系。

于伏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已于2024年11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1月15日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请求确认重婚的婚姻无效,提起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被告以此为由抗辩后一婚姻自以上情形发生时转为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条 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影响其债权实现,请求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或者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撤销相关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夫妻共同财产整体分割及履行情况、子女抚养费负担、离婚过错等因素,依法予以支持。   第四条 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   (二)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第五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

你来说说自己想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