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来谈论一下爱情问题的解决——包括婚姻和建立幸福有效的家庭生活。
对丈夫的首要要求是他应当喜爱自己的伴侣。很容易便可看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喜爱与否。如果他爱她,他会喜欢上与自己的伴侣相同的事情,会把她的幸福作为自己自发的目标。
不只感情能证明喜爱,还有许许多多的感情能作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夫妻一切顺利。他还必须成为妻子的同伴,应乐于使她高兴。只有当双方置共同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时,才会产生真正的合作。每一方都应对对方比对自己更感兴趣。
在孩子面前,丈夫不能过于公开地表露对妻子的感情。
确实,夫妻之爱与他们对孩子的爱无法相比。二者完全不同,不能彼此削弱。但如果父母过于明显地表示彼此的感情,有时孩子会觉得自己的处境受到了威胁。他们会忌妒,想给父母制造麻烦。
配偶之间的性关系不应受到轻视。这一点也相当重要:当父亲向儿子、母亲向女儿解释有关性的事情时,他们不要主动去讲什么信息,而只当孩子想知道、而且在其发展阶段能理解时,才做出解释。
我相信,当今时代有一种倾向,要告诉孩子许多他们还无法理解的性知识。结果孩子便会产生不应有的兴趣和感觉。这样有关性的事情便会变得无足轻重了。过去人们对孩子撒谎,对孩子绝口不提任何性知识。与这种老办法相比,新方式并无多少高明之处。
最好的方法应当是找出孩子想知道什么东西,并且回答他所思考的问题,而不是把我们认为是常识的知识强加给他们。我们必须保留住他的信赖和这种感觉:我们是与他合作的,想帮他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是这样做的,便不可能错得太甚。
金钱不应过分强调,或成为争执的对象。
那些自己不出去挣钱的女人,她们对钱比丈夫所意识到的要敏感得多,如果受到奢侈浪费之类的指责,她们会觉得深受伤害。经济方面的事情,应当在家庭的经济能力之内、以合作的方式来解决。
妻子和孩子没有理由来施展其影响让父亲来支付非其所能的开销;从一开始,大家就应对开支达到一个统一意见。这样便无人会觉得大家都依赖自己或受到虐待了。
父亲不应当认为单凭金钱就可确保孩子的将来。
家庭中权威的存在是毫无必要的,而是应当有真正的合作。
父母应当共同努力,对有关孩子教育的一切事情都应达到统一意见。父母都不能在孩子中表现任何偏爱,这一点尤为重要。偏爱的危险性再怎么强调也决不过分。儿童时期的任何沮丧,几乎都是因为觉得别人受到偏爱而产生的。
(阿德勒 个体心理学的创始人,现代自我心理学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