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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别人再好,都不如对别人有用。无论你多善良,只要你没有
田大朋
你对别人再好,都不如对别人有用。无论你多善良,只要你没有价值,就没有人会在意你。 ——刘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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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成长
相关回答
贾莉
刷到一个视频,被这个操作可爱到了 大学生下海游玩儿,画个圈放行李,网友评价“不仅防盗,还防妖” 每个人也要学会在心里画个圈,设一道保护线,其他人可以影响我们,却不能直接踏进来支配我们……这就是#心理界限
张洪霞
看见自己多元的全貌,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感受自己体验的感觉,允许自己渴望的需求,就是疗愈自己的时候
杨振军
命运是人在,不知道原因之下跟随的路, 当人清楚观看时,他便洞悉到命运是受着家庭内无意识的集体良知支配的… 我们只有在某些行为后果后才能觉察良知的存在, 希腊悲剧中有很多例子,不少英雄随着自己的良知,以为是在做美好,善良,伟大的事,到头来却全都失败…
于伏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举证要达到什么程度? 我们结婚5年了经常吵架,一言不合他就随手抄起东西砸向我。那天我们在家吃晚饭,因为琐事争吵起来,他拿起桌上的热汤向我泼来,我的手臂被烫伤起了水泡。我想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但他却说这都是你自己不小心烫伤的。我该怎么举证? 答:当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受害人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制度的创设目的在于及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及防范暴力升级转变为恶性刑事案件。鉴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预防性保护以及能够快速及时保护申请人免遭家暴侵害的功能,《规定》第六条明确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明标准是“存在较大可能性”。因此在事实审查上,法官会结合日常经验和生活常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审查事实是否存在较大可能性,是否具有发生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证明标准无需达到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高度盖然性,只需达到“存在较大可能性”证明标准,法院即可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规定》第六条同时列举了11种证据形式为受害人留存、收集证据提供行为指引。具体为: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接警记录、报警回执等; (四)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等; (五)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 (六)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 (七)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 (八)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反家暴社会公益机构等单位收到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 (九)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或者亲友、邻居等其他证人证言; (十)伤情鉴定意见; (十一)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北京青年報)
刘盼
有一部分的伙伴容易在生活中习惯性的呆在 弱者位 受害者位置 低人一等的位置 习惯于自卑的位置 太习惯了 以至于意识上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但是心底的那种潮湿的,低落的感受,那种在人际之间的那种影响如影随形伴随自己很多年 好像这种感受也很习惯了 但是每当看到有些人生命饱满的样子就会激发更加明显的不适体验 这个时候 如果你对自己开始好奇了:为什么我是这样? 为什么ta是那样? 恭喜你 当你开始想去了这些的时候,随着了解的增多,转化开始了,你的命运一轮一点点的回到你的手中 你的生命之轮就开始改变
杨巧云
你来说说自己想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