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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极端型态,在现实生活中,

和钰蓉
婚姻关系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极端型态,在现实生活中,很少夫妻纯属第一型或第二型,大多数人居于两个极端之间。 第一型是“对立竞争”的婚姻关系。在此种关系中,双方都争强好胜,生怕吃亏,一点也不愿忍让牺牲。此种夫妻关系相当不稳定,尤其是当环境中有其他更好的选择机会时,婚姻更易趋向解体。 第二型是“寄生依赖”的婚姻关系。在此种关系中,双方扮演着完全不同而又互补的角色。其中有一方很强,是保护者与供给者,他(她)也做所有的决定,另一方则是被保护者、依赖者与服从者,他(她)把所有的权力与责任,全推托给强的一方。此种互补的关系通常非常稳定(尤其是环境中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时),然而,此种关系常被彼此极高的期望(有无数不成文的规则要遵循)压得透不过气来,双方都没有个人成长的自由(因个人成长威胁了此种封闭群体的安全感),彼此压迫对方要遵守共同的规范。极端的“寄生依赖”关系中,两人“粘结”在一起,最后两人都失去自我,陷在死结之中。 大部分西方国家的婚姻关系,平均起来较趋向第一型;而传统东亚的婚姻关系,则趋向第二型。此两种关系都不算理想,最好的仍是我们祖先所教导的“中庸之道”。 要在两极的婚姻关系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并维持永远不变,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的。根据研究结果,健全的婚姻通常是充满弹性,在这两极间摆荡,有时彼此都是独立的,有时彼此依赖。这种平衡互补的关系,最接近理想中的中庸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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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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