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分概括化是一种以偏概全的不合理的思维方式,就好像是一本书的封面来判定它的好坏一样。它是个体对自己或别人不合理的评价,其典型特征是以某一件或某几件事来评价自身或他人的整体价值。例如,一些人面对失败的结果常常认为自己“一无是处”或“亳无价值”。这种片面的自我否定往往会导致自责自罪、自卑自弃的心理以及焦虑和抑郁等情绪。而一旦将这种评价转向他人,就会一味地责备别人,并产生愤怒和敌意的情绪。现实中没有一个人能达到十全十美的境地,每一个人都应接受人是有可能犯错误的。因此,应以评价一个人的具体行为和表现来代替对整个人的评价,也就是说“评价一个人的行为而不是去评价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