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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耗的根源之一,是对人性的过度理想化 —— 期待别人 “
魏金凤
内耗的根源之一,是对人性的过度理想化 —— 期待别人 “无条件对自己好”,抱怨 “人心复杂”。阿德勒提醒我们,人性的本质是趋利避害,人际关系的核心是价值交换。看清这一点,就不会因 “真心错付” 而纠结,也不会因 “他人冷漠” 而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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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莎
如果你经常焦虑,警惕碎片化娱乐! 比如几十秒的短视频,其实非常上海我们的大脑和心理能量,一旦刷起来就停不下来,常备称为“精神鸦片”。 人的注意力如果长期在这种浅显的事情上,就会永远损伤深度思考能力,并且还会大量消化心理能量。 现在为什么这么多人焦虑,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碎片化娱乐让人们没有专注力了,人如果失去了专注的能力,心理能力就像一个水缸底部漏了一个大洞,一直在快速的消耗,一直感觉自己特别疲惫,但是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于伏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举证要达到什么程度? 我们结婚5年了经常吵架,一言不合他就随手抄起东西砸向我。那天我们在家吃晚饭,因为琐事争吵起来,他拿起桌上的热汤向我泼来,我的手臂被烫伤起了水泡。我想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但他却说这都是你自己不小心烫伤的。我该怎么举证? 答:当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受害人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制度的创设目的在于及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及防范暴力升级转变为恶性刑事案件。鉴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预防性保护以及能够快速及时保护申请人免遭家暴侵害的功能,《规定》第六条明确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明标准是“存在较大可能性”。因此在事实审查上,法官会结合日常经验和生活常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审查事实是否存在较大可能性,是否具有发生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证明标准无需达到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高度盖然性,只需达到“存在较大可能性”证明标准,法院即可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规定》第六条同时列举了11种证据形式为受害人留存、收集证据提供行为指引。具体为: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接警记录、报警回执等; (四)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等; (五)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 (六)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 (七)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 (八)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反家暴社会公益机构等单位收到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 (九)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或者亲友、邻居等其他证人证言; (十)伤情鉴定意见; (十一)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北京青年報)
叶甜
我们在日常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不同的情境引发不同的情绪。如果这个情绪没有及时让它流动,憋在心里,可能会内耗自己,也会对身体健康产生影响。 但是,让情绪流动,表达情绪,也是需要注意章法的。表达情绪,是表达情绪本身,以及它背后的想法。比如因为对方说的话让你觉得不开心,你可以说你这样说让我觉得很难过,心里不舒服,感觉你不在乎我之类的。这是表达情绪。 而用情绪表达,是当对方做了让你不开心的事,你气愤的怒吼,摔东西,专挑难听的话去刺激对方,这是在用你的愤怒情绪去表达,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让双方情绪更加不稳定,小问题激化成大矛盾。 这可能算是一个沟通的小技巧,也是锻炼自己情绪稳定的途径,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但是,可以试一试不是吗?
夏亦秋
70%是情绪,30%是内容 情绪不对,内容就会被扭曲 没有良好的情绪,说得再多也只是发泄 ---- 《非暴力沟通》
白雪峰
婚姻,一辈子很长,选错了人,每天都是煎熬。 一辈子也很短,选对了人,此生都不够用。 遇见错的人消耗你,遇见对的人治愈你。 其实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事就是选对身边的人。 一个很好的爱人,能够减轻一半的人间疾苦,一个不好的爱人,他(她)就是你的人间疾苦。 千万不要相信,和谁结婚都一样这种鬼话。 一个对的人,穿越十八层地狱,都能把你拉回到人间。 一个错的人,你就是在天堂,也能把你打回地狱。
傅益红
父母的 “接住”, 是孩子一生的心理资本。
你来说说自己想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