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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现代爱情是两个独立个体之间的亲密联结,那么到底是

刘淑珍
现代爱情是两个独立个体之间的亲密联结,那么到底是两个相似的个体更容易长久地在一起,还是差异互补的两个个体更适合在一起? “亲密关系”-罗兰.米勒:我们往往会喜欢上与自己相像的人,但是在长期的亲密关系中,差异所起到的互补作用,更能产生吸引力.

4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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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温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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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伏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举证要达到什么程度?   我们结婚5年了经常吵架,一言不合他就随手抄起东西砸向我。那天我们在家吃晚饭,因为琐事争吵起来,他拿起桌上的热汤向我泼来,我的手臂被烫伤起了水泡。我想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但他却说这都是你自己不小心烫伤的。我该怎么举证?   答:当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受害人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制度的创设目的在于及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及防范暴力升级转变为恶性刑事案件。鉴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预防性保护以及能够快速及时保护申请人免遭家暴侵害的功能,《规定》第六条明确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明标准是“存在较大可能性”。因此在事实审查上,法官会结合日常经验和生活常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审查事实是否存在较大可能性,是否具有发生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证明标准无需达到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高度盖然性,只需达到“存在较大可能性”证明标准,法院即可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规定》第六条同时列举了11种证据形式为受害人留存、收集证据提供行为指引。具体为: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接警记录、报警回执等;   (四)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等;   (五)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   (六)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   (七)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   (八)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反家暴社会公益机构等单位收到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   (九)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或者亲友、邻居等其他证人证言;   (十)伤情鉴定意见;   (十一)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北京青年報)

李勤
在通往情绪自由的成长过程中,我们通常会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情绪的奴隶” 在这个阶段,我们认为要为他人的感受负责,必须不断努力让所有人开心。如果别人不开心了,我们会感到不安,认为自己有责任要为此做些什么。因而,我们很可能会把亲近的人看作负担。 第二阶段:“面目可憎” 在这个阶段,我们发现,为他人的感受负责并牺牲自己、成全对方,将会付出很大的代价。想到自己压抑了数不胜数的需要,鲜少按照内心的呼唤来行事,我们可能会感到愤怒。我把这个阶段戏称为“面目可憎”的阶段。 因为此时的我们在面对他人的痛苦时,特别容易给出一些招人讨厌的回应,例如:“这是你的问题!我不对你的感受负责!”我们已经清楚知道,自己并不为他人的感受负责,却还没有学会如何用种不被情绪奴役的方式与他人互动。 第三阶段:“情绪的主人” 在这个阶段,我们不再出于恐惧、羞愧或内疚来回应他人的需要,而是因为发自内心的慈悲与爱而相互给予。我们既不再为他人的感受承担责任,又能全然地为自己的意愿、感受和行为负责。同时,我们也明白,若牺牲他人,我们也永远无法真正满足自己的需要。 非暴力沟通帮助我们既清晰表达自己,又同样关心他人,从而实现我们的情绪自由并与他人建立连结。

你来说说自己想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