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发现冲突,并找到解决之道,有四个先决条件:
第一,我们先要明确自己想要什么,我们内心的真实感受又是什么。比如对于某个人,我们是不由自主地喜欢,还是理智上觉得应该喜欢他?我们真实的需求和感受,其实都很简单,但我们未必了解。
第二,想要看清冲突,我们先要为自己构建出一套完整的价值观,因为内心冲突都是由观念、道德引起的。这套价值观必须属于我们自己,别人的价值观和我们必然存在距离,即使造不成冲突,但也不会触及内心,更不会决定结果。人们总是很容易接受新的观念,并用之替换掉原来的,但如果我们把别人的价值观简单套用在自己身上,那么很多关乎切身利益的冲突,也就被隐藏起来了。比如,一位丈夫发生了婚外情,他本身处于强烈的冲突中,但由于他对于婚姻和情感缺乏道德观,所以干脆对双方都不摊牌,以此掩盖住了冲突。
第三,就算我们能认识到自己正处在冲突中,也仍然需要舍弃冲突中的一方,才能脱身。我们必须这么做,却很少有人能在选择时毅然决然,因为我们的情感与信念总是互相交缠。尤其是,大多数人都是缺乏安全感与幸福感的,这种情况下,人很难做到保持清醒的头脑,并自愿舍弃。其实,大多数人在舍弃任何东西时,都会觉得安全感在流失,快乐在减少。
第四,任何决定都有错误的风险,所以在做出决定前,我们先要确认自己能对结果负责,不会推卸责任。决策者应该有这样的想法:“这是我的选择,无关他人。”身为决策者,必须具备多数人并不拥有的内在力量和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