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的繁衍本能,性在原始社会和母系氏族社会其实是相当开放的,譬如生活在我国云南泸沽湖的摩梭族她的社会形态就是母系氏族社会,婚姻形式也就是所谓的走婚,在这种婚姻形式当中女性是处于主导地位的,我看那个帅哥帅我就可以跟他发生性关系,腻了我就可以换一个,生了孩子也完全由女方家庭来抚养,也就是所谓的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在这个过程中性与吃喝拉撒一样就是一种本能行为,既不肮脏也不神圣,没有性羞耻,也没有性焦虑,自然也不会有什么道德卫士跳出来横加指责。
哪性从什么时候开始被污名化和妖魔化的哪?是从父系氏族社会,当人类社会进入到父系氏族社会以后,婚姻形式就发生了改变,女方嫁到男方家里去,孩子由男方抚养,没有男性愿意喜当爹,但当时既没有避孕措施,也验不了DNA,男性为了确保自己的血缘,为了确保孩子是自己的,就对女性进行了规训和要求,要求女性必须从一而终,一生只能有一个性伴侣。但这种要求只针对女性,男性是可以三妻四妾的,是可以寻花问柳的。
在此基础上经过漫长的社会演变,这种对女性的规训就变成了一种社会文化和社会道德,女性主动追求性就成了一种违背伦理道德无耻下流的事。最后女性开始变得比男性更在乎自己的清誉和名声,认为自己就应该冰清玉洁从一而终,却没有意识这实际是被男权规训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