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关系中常常有这样的情况,越是不准一个人做什么事情,他就越是想做,冲动难以抑制,但如果由他自己一个人做决定,他掂量权衡之后就会在他舒服的程度停下来。就拿吃饭打比方,一个人吃饭吃饱了自然就不吃了,但假如不准他吃,他就会有更强的冲动,饱不饱都想再吃一点。
我们在做有些事的时候,会把自己放在人际关系的框架里,做事的意义不止在这件事本身,更在于我们在人际关系中的位置,在那些被约束和被压制的关系里,人们做出一个违反规则的行为,也许只是为了证明:我可以,即使这件事情本身让他痛苦,那么他也不惜痛苦,还是会加倍的那样去做。
要跳出这样的怪圈,需要让当事人知道,你可以哪怕一件事让你痛苦,你也有权选择,而这就会收到奇效,乍一看有些冒险,不允许他都控制不住,现在允许了他会不会变本加厉?现实是允许了,他也就不想做了。在这里我们改变了关系,一个人做出自我负责的决定,前提是他相信自己可以决定,没有人站在对立面,做不做都是为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