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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心灵和身躯 因父母的垃圾情绪所承受的痛苦,远远超过
姜丽敏
孩子的心灵和身躯 因父母的垃圾情绪所承受的痛苦,远远超过了父母的想象。 父母双方的每一次大吼大叫、每一场愤怒看似无足轻重;却会像慢性毒药一样长年累月流入孩子的身体,最终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心理专家武志红说过: 孩子就是父母情绪的接收器, 当父母不安时, 孩子就会立即警觉。 当父母放松时, 孩子立即感到愉悦。 父母一定要学会在情绪来临时,寻找合适的释放出口,避开孩子冷静处理。 千万别让我们的“垃圾情绪”,把孩子伤得体无完肤。
1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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倔强的芋头
温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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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成长
相关回答
于伏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举证要达到什么程度? 我们结婚5年了经常吵架,一言不合他就随手抄起东西砸向我。那天我们在家吃晚饭,因为琐事争吵起来,他拿起桌上的热汤向我泼来,我的手臂被烫伤起了水泡。我想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但他却说这都是你自己不小心烫伤的。我该怎么举证? 答:当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受害人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制度的创设目的在于及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及防范暴力升级转变为恶性刑事案件。鉴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预防性保护以及能够快速及时保护申请人免遭家暴侵害的功能,《规定》第六条明确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明标准是“存在较大可能性”。因此在事实审查上,法官会结合日常经验和生活常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审查事实是否存在较大可能性,是否具有发生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证明标准无需达到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高度盖然性,只需达到“存在较大可能性”证明标准,法院即可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规定》第六条同时列举了11种证据形式为受害人留存、收集证据提供行为指引。具体为: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接警记录、报警回执等; (四)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等; (五)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 (六)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 (七)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 (八)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反家暴社会公益机构等单位收到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 (九)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或者亲友、邻居等其他证人证言; (十)伤情鉴定意见; (十一)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北京青年報)
张凤琴
真实的生活从来不是一道简单的选择题,只要在支持自由和反对自由中间选一个就结束了。 真正让我们为难的是,我们不能放弃自由,同时又必须去面对和处理自由带来的那些问题。
徐恒
当我们独自处在自己的世界时 暂停与外界的交互时情绪是相对稳定的 而一但遇人遇事情绪是怎样就说不好 所以想要自己的内心真正足够淡定 一定是在生活的琐碎中去习练的 与世隔绝的波澜不惊不算真的稳定
林军
早安 1.我允许自己不够完美,但依然爱此刻的全部 2.我的存在本身就有意义,无需向谁证明 3.过去的错误不能定义我,我有改变的力量 4.我值得被爱和尊重,包括来自我自己的 5.我接纳所有情绪,它们都是生命的信使 6.我拥有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步接一步来 7.我的选择足够明智,我相信直觉 8.压力是成长的邀请函,我能接得住 9.我有勇气拒绝消耗我能量的人和事 10.世界再嘈杂,我依然能听见内心的声音
罗丹
我们终究都是有血肉情感的人,而不是一个被物化的工具
侯智慧
人始终是孤独的,不论你有家 还是有孩子,一个人一辈子,始终是和自己相处的。自由是什么,自由是 孤独的站立 ,不依恋
你来说说自己想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