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斯汀格在书中举了这样一个例子。
卡斯丁早上起床后洗漱时,随手将自己高档
手表放在洗漱台边,妻子怕被水淋湿了,就
随手拿过去放在餐桌上。儿子起床后到餐桌
上拿面包时,不小心将手表碰到地上摔坏了。
卡斯丁疼爱手表,就照儿子的屁股揍了一
顿。然后黑着脸骂了妻子一通。妻子不服
气,说是怕水把手表打湿。卡斯丁说他的手表是防水的。
于是二人猛烈地斗嘴起来。一气之下卡斯丁早餐也没有吃,直接开车去了公司,快到公司时突然记起忘了拿公文包,又立刻转回家。
可是家中没人,妻子上班去了,儿子上学去了,卡斯丁钥匙留在公文包里,他进不了门,只好打电话向妻子要钥匙。
妻子慌慌张张地往家赶时,撞翩了路辺水果
摊,摊主拉住她不让她走,要她赔偿,她不得不赔了一笔钱才脱。
待拿到公文包后,卡斯丁已迟到了15分钟,挨了上司一顿严厉批评,卡斯丁的心情坏到了极点。下班前又因一件小事,跟同事吵了一架。
妻子也因早退被扣除当月全勤奖,儿子这天参加棒球赛,原本夺冠有望,却因心情不好发挥不佳,第一局就被淘汰了。
在这个事例中,手表摔坏是其中的10%,后面一系列事情就是另外的90%。
都是由于当事人没有很好地掌控那90%,才导致了这一天成为“闹心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