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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书法家,练习书法的风格迥然不同。   一个极其认真

冯二玲
有两个书法家,练习书法的风格迥然不同。   一个极其认真地模仿古人,讲求每一笔每一划都要形似神似,长此以往,所写的字与古人的字惟妙惟肖,几乎以假乱真了。   另一个则恰恰相反,不仅苦练,还要求笔笔都要与古人有所不同,顺情而致,顺势而趋。这样,他才觉得自己的字有所突破。   一天,两个书法家碰到一块儿。第一个书法家嘲笑第二个书法家:“请问仁兄,您的字有哪一笔是古人的啊?”   第二个书法家听了并不生气,而是笑眯眯地反问了一句:“也请问仁兄,您的字,究竟哪一笔是您自己的?”   第一个听了,顿时张口结舌。 启示:   生命的价值在于创造。如果你一味地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学,那你只能作一辈子的学徒,要想成为大师,就得有所创新,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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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二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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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伏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已于2024年11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1月15日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请求确认重婚的婚姻无效,提起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被告以此为由抗辩后一婚姻自以上情形发生时转为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条 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影响其债权实现,请求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或者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撤销相关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夫妻共同财产整体分割及履行情况、子女抚养费负担、离婚过错等因素,依法予以支持。   第四条 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   (二)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第五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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