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岁的时候很喜欢一个人,这个人学习没有我好,但性格开朗,父母很好,家里不算富裕,但给很多零花钱,我当时就很自卑,叫我出去玩的时候我很想去,但我不知道怎么出去玩,因为我没钱怎么玩?我算了一下,当时我的零花钱,保守估计,应该是人家的五分之一,那我现在每个月的收入,保守估计,我想应该是其的三到四倍。
十二三年前,我在大学里,风生水起,也算个人物了。由于当时在南方上的大学,物价跟我们这里比起来,差一半还多,每个月的钱好吃好喝也花不完,所以大家都传我是官二代、富二代,加上我很勤奋、上进、自制力强,获得学工科一致好评。整体看似一个励志官二代。
我工作十一年,在这里五年,努力的非常激进,但结果不是很好,没爹有罪!我觉得,努力是不是也没有用,又想起17岁喜欢的人,那时候多自卑,和现在的薪资,至少在我认知里,物质匹配绰绰有余,努力是不是还有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