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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回答
于伏海
精神衛生法 第三十条 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 (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第三十一条 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的,经其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不同意的,医疗机构不得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应当对在家居住的患者做好看护管理。 第三十二条 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有异议,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 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再次诊断的,应当自收到诊断结论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医疗机构或者其他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提出。承担再次诊断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接到再次诊断要求后指派二名初次诊断医师以外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再次诊断,并及时出具再次诊断结论。承担再次诊断的执业医师应当到收治患者的医疗机构面见、询问患者,该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对再次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主委托依法取得执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精神障碍医学鉴定;医疗机构应当公示经公告的鉴定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二名以上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并及时出具鉴定报告。 第三十三条 鉴定人应当到收治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机构面见、询问患者,该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鉴定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四条 鉴定机构、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按照精神障碍鉴定的实施程序、技术方法和操作规范,依法独立进行鉴定,出具客观、公正的鉴定报告。 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记录的文本或者声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 第三十五条 再次诊断结论或者鉴定报告表明,不能确定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者患者不需要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不得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李惠
吴晓达
我下面这句话可能有点刺耳,但值得你听下去:有时候,我们不是在养孩子,而是在养自己的焦虑! 你有没有发现,当孩子开心地玩游戏、和朋友逛街、甚至只是安静地发呆,你心里会莫名升起一种不安?总觉得他“应该”在刷题、在加班、在做“正事”? 这背后其实是一种叫 “超我焦虑” 的心理机制——我们内心有一个严厉的声音,不断告诉我们:孩子快乐=堕落,轻松=有罪。但我们很少敢问自己一句真话:我到底是希望孩子好,还是需要靠孩子的“努力样子”来证明我自己是个好父母? 如果你也曾被这种焦虑控制过,或者你就是那个总被“努力”绑架的孩子……请你在评论区扣一句‘我们值得快乐’,这是对自己的一种温柔允许,也是给孩子的一份心灵礼物。 真正的爱,是敢于让孩子快乐,也敢于让自己放松。 因为一个人只有在心里不饿的时候,才能走得更远。如果需要陪伴梳理,我在这里。点赞转发,也许就能提醒到一个你关心的人。
谭宁
躯体问题不一定会造成心理问题,心理问题一定会造成躯体症状
张彬彬
#关于评价#当阶段咨询结束后,我总是会建议并对来访说:请对咨询中的收获,真实的感受,做出中肯的评价,来见证你的成长~
孔德雪
每一个当下都是体验,体验丰富的生活,体验丰富的工作,体验丰富的情感,体验丰富的人生。
你来说说自己想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