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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外界如何给你贴上各式各样的标签,这些标签都仅仅是他人
王倩倩
无论外界如何给你贴上各式各样的标签,这些标签都仅仅是他人的看法和观点的投射,并不能真正定义你。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人生轨迹和成长经历,这些经历塑造了我们的性格、价值观和行为方式。无论被贴上什么标签,都不应该让它们成为自我认知的桎梏。
2温暖
2回答
郑洁
温暖了
评论
咨询师
张杰
1年前
标签化、概念化,仅仅是一个个点,人是立体丰富的,有许多面,无法被点来定义。
瘦瘦
1年前
相关回答
宋园园
提到【边界感】时第一时间想到的 可能是小时候在课桌上画的三八线 也可能是偶尔进房间时打开的门锁 在日常生活中 边界感是一个模糊且抽象的概念 那么,边界感究竟是什么呢?
于伏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已于2024年11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1月15日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请求确认重婚的婚姻无效,提起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被告以此为由抗辩后一婚姻自以上情形发生时转为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条 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影响其债权实现,请求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或者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撤销相关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夫妻共同财产整体分割及履行情况、子女抚养费负担、离婚过错等因素,依法予以支持。 第四条 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 (二)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第五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
周鹤宁
心理咨询并不是把自己交给咨询师就会好了,而是有个人可以陪伴你,鼓励你走过这段黑暗无光的路,可以更好的面对人生,终归来访自己是要肯走才行。我看到很多勇敢的灵魂不断的面对困苦,最后生长出翅膀 ,奔向美好,我为他们的勇敢赞叹。
张凤琴
炎节在重九,物华新雨余。 抽空好好陪伴家人,那些为了追逐金钱而错失的亲情,是永远不可逆的。 金钱应该是生活的手段,而不该是人生的目的。 如果一个人除了钱最后一无所有,那这样的人生也是不会幸福的。
薛梅
当你问这个问题时,说明在你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张海英
如果你是一个容易溺爱孩子的家长,那么你需要先解决自己的“分离焦虑”问题。可以尝试回顾自己的童年以及自己和父母的关系;适当提醒自己,无论是自己与父母、与孩子,分离只意味着生活方式的改变,而非情感的终结。
你来说说自己想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