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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吧!
冀锐敏
好看吧!
1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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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淑珍
温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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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回答
那晓旭
删除我一生中的任何一瞬间,我都不能成为今天的自己。
于伏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举证要达到什么程度? 我们结婚5年了经常吵架,一言不合他就随手抄起东西砸向我。那天我们在家吃晚饭,因为琐事争吵起来,他拿起桌上的热汤向我泼来,我的手臂被烫伤起了水泡。我想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但他却说这都是你自己不小心烫伤的。我该怎么举证? 答:当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受害人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制度的创设目的在于及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及防范暴力升级转变为恶性刑事案件。鉴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预防性保护以及能够快速及时保护申请人免遭家暴侵害的功能,《规定》第六条明确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明标准是“存在较大可能性”。因此在事实审查上,法官会结合日常经验和生活常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审查事实是否存在较大可能性,是否具有发生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证明标准无需达到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高度盖然性,只需达到“存在较大可能性”证明标准,法院即可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规定》第六条同时列举了11种证据形式为受害人留存、收集证据提供行为指引。具体为: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接警记录、报警回执等; (四)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等; (五)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 (六)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 (七)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 (八)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反家暴社会公益机构等单位收到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 (九)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或者亲友、邻居等其他证人证言; (十)伤情鉴定意见; (十一)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北京青年報)
陈渝
看到一段话:“父母亲存在的意义不是给予孩子舒适和富裕的生活,而是,当你想到你的父母时,你的内心会充满力量,会感到温暖,从而拥有客服困难的勇气和能力,以此获得人生真正的乐趣和自由…” 父母亲给孩子最大的爱就是让所有的痛苦到我为止,让所有的幸福从我开始
潘秀勤
我允许任何事情的发生。 我允许,事情是如此的开始, 如此的发展,如此的结局……
刘芙希
时常觉得心理工作像在与看不见的野兽做对抗 下午听了无数前辈的一线案例,看到新的思路,新的尝试,新的发现 大环境虽阻塞,目睹如此多人还在奋战,仍感到吾道不孤,人间值得。❤
杨宝英
婚姻内的冲突,很多时候并不是由于你的伴侣做了什么而产生,只有当你不能接受伴侣的行为时,伤痛才会产生。事情其实并没有好坏,好坏的判断源于你的价值观念。你所看到的每件事都是你内心世界的投射。一切之所以变得越来越令人无法忍受,是因为你对伴侣的行为方式产生了越来越多的道德评判和对抗心理。我们通常都会认为我们是被某件事情所激怒,而事实上我们是被对某件事的认知或信念所激怒。
你来说说自己想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