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以前固有认知里,拼命证明自己是一个好人,我也确实是一个好人,我还认为我的仁义礼智信是我姥姥教给我最宝贵的财富,但现在看来,好人带给我什么?我以好人的角色接触的人多数带着我看不见的恶,现在我反思我为什么要做一个好人?心黑手狠不要脸也没什么不好,在社会竞争的丛林法则里,利益至上。
二、可以恨一件事,而没有必要恨整个人。我以前,总是因为一件事,恨一个人,很不好,现在我想明白,事归事,但人也人的利用价值,恨不恨一个人要看他的价值大,还是事大。这算不算领悟了老师们教我的黑与白之间的灰色地段?
三、以前被人伤害,会归因去想她经历了什么、原生家庭模式,现在懒得想,要想也是想她原生家庭造就的模式导致她的弱点,能不能为我所用?我不再纠结于你跟我尖叫屡次不改,第一次你尖叫,我也尖叫,第二次,我边打你妈边尖叫,第三次,我打你全家尖叫,就这么个比喻。我让你看看尖叫的成本,再决定还要不要跟我尖叫,多久尖叫一次!
四、可以做好事,是为自己积累人脉,也可以做坏事,因为利益受损,但绝不为单位利益针对个人,那是疯了,单位给我啥了?单位是我爹?可以为民除害,但绝不为公除民,跟我没关系。
五、对事不对人,尤其在情感层面,任何人都是可以替代的,只要感觉对,而不像过去,执着于一个人,人在感情在,人走感情封,不要被情感体验所故步自封。